苏州有以下限制:
1.对高排放机动车的限制:
2018年12月1日起,每天7:00-20:00,禁止高排放车辆在苏红路、兴华街、独墅湖大道、兴唐街、东方大道、通达路、通湖路、银丰路、靳东路、吴栋南路、吴中路、心有路、太湖西路、福云路、金源路、苏福路、金丰路行驶。
2018年12月1日起,全市道路禁止使用改装拖拉机和拖拉机运输机组。
2.卡车限制:
禁行车辆:工程运输车、特种作业车(不含工程运输车)。
禁止通行路段:市区(姑苏区、吴中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相城区)道路范围内禁止工程运输车辆通行(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允许通行,明确禁止通行的道路除外)。
工程施工需要通行的,按规定备案登记后,办理工程运输车辆专用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