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环保局、公安局和国家政策,天津市国六标准实施时间为2019年7月1日。
早在2018年11月28日,天津市环保局、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第六阶段轻型汽车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如下:
1.本通知所称轻型汽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千克的M1、M2和N1汽车。
2.自2019年7月1日起,新增轻型汽车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标准,其I型试验应满足6b阶段排放限值要求。
3.自2019年7月1日起,停止不符合第六阶段国六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销售、登记和转移。
根据网上的信息,国六标准分为两个阶段,实施时间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但总体将在2023年完成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