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在2014年11月公布了《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地方财政对车辆购置予以补贴,原则上按照与中央2013年补贴标准1∶1的比例确定最高补贴上限。乘用车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2014、2015年地方财政补贴不退坡,也就是说2015年的补贴标准与2013年的补贴标准相同。此外,在此之前购买新能源车,但未享受补贴的,可以进行补贴追溯。具体补贴情况请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