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美国的福特野马和中国的野马用的是同一个品牌名称——“野马”,但实际上是两家完全不同的公司。四川野马汽车有限公司诞生于上世纪80年代末。当时“金鼎”牌客车系列、“野马”、“白鹿”牌轻型越野车、客货两用车遍布全国,尤其是“野马”牌越野车是国家免检产品,是国家“公检法”系统专用车辆。总部位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总资产近40亿元,拥有成都传统汽车生产基地、成都新能源生产基地、绵阳综合生产基地三大汽车生产基地。
前不久,四川野马起诉福特野马侵权一案闹得沸沸扬扬。如今,此案结果终于尘埃落定,福特中国在官网发表道歉声明,声称给四川野马带来了不良影响。针对福特中国关于“野马”商标侵权的声明和道歉,四川野马汽车于2018年7月9日中午做出了声音回应,表示“我们握手言和”,感谢福特对野马汽车的尊重。就这样,双方达成了“和解”。
福特公司的声明如下:
我公司是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2016)川01初1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我公司在部分广告中使用“野马”侵犯了四川野马汽车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四川野马汽车有限公司带来了不良影响,现声明为四川野马汽车有限公司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