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路口的车辆让右边道路的车辆先走,直行转弯的车辆让对面方向行驶的车辆先走,右转的车辆让左转的车辆先走,但如果有交通标志标线,就要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走。
让车三原则的前提和先后顺序
“让行三原则”的前提是,机动车通过没有红绿灯、没有交警指挥、没有交通标志标线的交叉路口时,应当遵循“让行三原则”确定优先通行权。进入路口前,应该停下来观望。“放弃三原则”是有优先级的,从1到3依次适用。如果实际情况适用于第一个原则,则不必考虑后两个原则。如果实际情况不适用于第一项原则,则适用于第二项原则,但如果第1条和第2条都不适用,则没有必要考虑根据第3条的原则判断优先权。
为什么要遵循让车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没有交通警察的交叉路口时。应遵守以下规定。如果没有交通控制线,就停在路口看着,让右边的路先来。转弯机动车让直行。对向行驶的右转机动车让左转先行,遵循让车三原则,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要求。
遵循让车三原则的好处
遵守弃车三原则,从大的方面来说,是保护国家集体的财产安全,维护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也是对经济建设的有利支持。往小里说,对于个人来说,为了保护自己和更多人的生命安全,避免不必要的财产和经济损失,适当减少自己的权利,无论是公是私,都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大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