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原则的另一个前提是,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辆车在交叉方向直行,所以要实行右手原则。原因是左转车行驶路径长。如果右转车辆没有优先让左转车辆通行,左转车辆将需要长时间停在路口中间,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因此,从全局考虑,右转车辆应优先考虑左转车辆。交通法规明确规定,右转弯车辆因不避让与左转弯车辆发生碰撞的,应当由右转弯车辆承担全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公安交通警察引导的情况下通过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 .如果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管制,让先通行的一方通行;2.没有道路交通标志或者标线控制的,进入路口前应当停车了望,优先让行在正确道路上的车辆通行;3.转弯机动车辆优先考虑直行车辆;4.反向行驶的右转机动车优先于左转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