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最严纪律”实习规定
新规定出台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目前的情况如何?太平洋汽车网站边肖为你解释了这一点。
素有“最严交规”之称的公安部123号令,首次明确对领证不满一年的新手实行“实习管理”,做出了一些硬性规定。除了众所周知的“新手司机需要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丰富的司机陪同”的规定外,还有一些具体而详细的硬性要求。
今天,第一批去年1月拿到驾照的新手已经完成实习。昨天,交管部门详细解释了相关规定。
降级和取消
新规将实行“满分取消和关联降级”制度。如果在实习期内有12分的记录,将被取消见习驾驶资格。被取消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许可驾驶类型的,还应当取消最高许可驾驶类型的驾驶资格。
比如一个司机新考取了一个小型车的C1驾照,在实习期内考了12分,那么C1驾照就会被注销,他也无法通过满分学习考试科目1收回驾照,只能重新申请。
再比如,拖拉机A2的驾驶证原件,新取得普通三轮摩托车D证,实习期记12分后,不仅普通三轮摩托车D证会被注销,A2的驾驶证原件也会被注销,降级为中型客车B1和大货车B2的驾驶证。
延期、限制和护送
实习期延长。持有大型客车、拖拉机、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取得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记录超过6分但未达到12分的,将被取消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实习期间的驾驶限制。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有毒或放射性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实习期间陪护。实习期内在高速公路上驾驶,应由具有相应或以上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否则,将处以200元罚款。
大中型汽车实习期满后需要参加学习考试。
第13号令规定,大型客车、拖拉机、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新驾驶证,应在实习期结束后30日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与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具体流程如下:
到驾驶证所属辖区交通大队车辆管理窗口申请考试。民警在窗口检查发现申请人未记6分以上,被扣留、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证明。
驾驶人持身份证、驾驶证、受理凭证,在车管所王家湾考试中心预约考试,然后到辖区交通大队指定的培训地点接受交通事故案件警示教育不少于半小时,并在驾驶证上签字。
武汉市车辆管理所介绍,2013年,全市共有800多名驾驶人申领了甲级、乙级驾驶证。实习期结束后不参加教育考试,将无法办理驾照验证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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