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有什么特点?
租车有什么特征
1.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按要求归还原车。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有权使用该车,但无权处分。这辆车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出租人。因此,除非承租人购买原租赁汽车或汽车丢失,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应将原租赁汽车归还出租人,且不能以其他物代替原物归还。2.租车是有时间限制的。只有出租人临时将其财产L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不是永久转会,所以有时间限制。承租人只能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使用该车,超过该期限后不再使用该车。即使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租赁期限,汽车租赁也不是无限期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终止租赁。
3.承租人必须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也就是说,租车是付费出租车,承租人以支付租金为代价获得汽车使用权。这就是租车和不交租金借车的区别。
4.汽车租赁以汽车为租赁项目。这就是汽车租赁和其他物业租赁的区别。
5.承租人租一辆车只是为了使用它。所谓使用,是指在不改变租赁汽车形状和性质的情况下使用汽车。租车人可以自己运输货物或租车自娱自乐,也可以作为道路运输中的承运人从事商业性道路旅客或货物运输,也可以将租用的汽车依法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并从中获取利益。
6.汽车租赁转让汽车使用权。汽车租赁的目的是为了承租人获得汽车的使用收益,其本质是购买汽车的使用权,所租赁的汽车由承租人使用。因此,汽车租赁只是转让汽车的使用权,而不是汽车的所有权。这是汽车租赁、汽车销售和其他转让所有权的汽车转让之间的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