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自主规则
1.车管所要根据本地考试场地、设备、考官等基本情况,合理核实本地考试能力。,并公布考试预约计划的考试时间、地点、科目、人数等。考试前至少十天在考试预约平台上。考试预约计划一经公布,不允许擅自更改。
2.车管所应至少在考试前十日开始受理考试预约申请,提供所有已公布的考试预约计划供考生选择,并在考试前五日停止受理考试预约申请。
3.根据车管所公布的考试预约计划,考生可通过互联网、电话和车辆管理窗口自主选择时间和地点预约考试。
4.考生可在考试预约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考试预约平台取消考试预约信息。
5.车管所受理考生考试预约申请后,将按照以下规则公平合理安排考试:
(1)如预约科目一初试,按驾驶证业务申请受理时间顺序排队;
(2)如果是第一次预约科目一,或者预约其他科目的考试,按照最后一次考试时间的顺序排队。
(3)预约成功后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按取消时间顺序排队。如考试无故取消,排序时间不变。
(4)如果同时满足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则以最晚时间作为排序时间。
(5)优先考虑排名时间第一的考试。
车管所应在考试前五天收集所有考试预约信息,根据上述规则确定考试预约结果,在考试预约平台上公布考试预约结果信息,并通过短信通知考生预约结果。
6.如因系统故障或停电等特殊原因导致测试未能按测试计划进行,车管所应及时通知考生,另行安排额外时段进行测试,并在测试预约平台公布相关信息。不能参加补充考试的考生可以重新申请考试预约。
7.对于同时符合科目二和科目三要求的考生,车管所可以合并考试预约。对于通过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且要求当天参加科目三常识考试的考生,车管所可直接安排考试,无需预约。
8.对于已连续60天以上提交同一科目考试预约申请,但未能预约的考生,车管所应允许考生选择省(自治区)车管所其他符合条件的考试场地进行预约考试。在外国车辆管理处成功预约考试的考生将被纳入考生考试预约人数。
太平洋汽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