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车辆转移、变更登记的规定和程序如下:转移、变更登记业务流程图:领取申请表-机动车检验时接受登记审核后车辆检验后登记审核后档案管理后审查-许可管理后编号-收费、许可、拍照、保险-档案管理后领取证明(注
步骤/方法
1: 1.取出《机动车变更、转移、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复印件,按表栏要求填写,加盖与原登记相同的印章,私家车提交车主身份证查验。2.2.2.到交警支队车辆管理科报名受理岗,报经理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
1.申请所有人印章与原注册所有人印章不符。
2、擅自改装、改装和改变装载质量和载客人数。
3、违反规定,事故尚未解决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怀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已达到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良好并自用的汽车,经专项检验合格后,达到报废年限后两年内,允许办理过户登记,但不得转让会员资格)。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6.新车入户未满三个月(进口车首次登记后未满两年,法院判决除外)。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者抵押期限未满的。
8.受采购控制的车辆没有《申报许可证书》。
9.进口汽车受海关监管,监管尚未解除。3.3.符合移交要求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进行检验鉴定。4.4.检查合格后,县(市)转让或变更权属的,直接到证照管理岗等待缴费通知。跨县过户车主先去登记审核岗编制新车号,档案管理岗审核后发放上牌通知书,上牌管理岗收集旧卡,发放新卡,拍照后等待取证(进口车会开具待办凭证)。
注意事项
当驾驶证遗失或备案时,或使用后车牌老化或损坏时,请按以下规定处理:1。领取《换证申请表》,登记时加盖车主印章,并登报挂失换证许可证。2.到登记受理岗办理换证换证手续,查验岗会对车辆进行鉴定。3.去证照管理岗等通知缴费拍照。国产车当天取证,进口车出具“待处理证明”。45天后,换卡者将换成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