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摔伤大概赔多少钱

时间:2024-09-06 06:1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你为交通伤害支付多少钱?

交通坠落的赔偿标准应根据造成的实际伤害确定。如果造成伤害,还应确定伤残等级进行赔偿。以下项目的一般赔偿:

(1)医疗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九条规定,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发生的实际数额应予报销。

此外,还有两点需要说明:1。如果事故涉及的对方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交强险公司在1万元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当然,前提是对方车辆要对事故负责。

2.在某些情况下,医疗费用将在一审法院辩论结束之前或一审结束之后继续发生。这些费用实际发生后,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或保险公司承担。

(2)误工费

根据《解释》第二十条,根据被害人损失的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如果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考上诉法院最近一年同(近)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

(3)护理费用

《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应当根据护士的收入状况、护士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收入应当参照当地同等护理服务的报酬标准;原则上只有一名护理人员,护理期限应计算到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但最长不超过20年。

在常州,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一般按55元计算,出院期间的护理费按50元计算。

(4)运输费用

《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受害人和必要的陪同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报销。

一般对应的是住院时间、住所到医院的距离、复诊次数。

(5)住院伙食补助

《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地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在常州地区,一般按每天18元计算。

(6)营养费

《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应当根据受害人的残疾程度,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在常州,如果被害人或原告主张营养费,营养期一般应由鉴定机构鉴定确定,否则法院难以支持。

(七)伤残赔偿

《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按照受害人的残疾程度或者残疾等级,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自行残疾之日起计算20年。公式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补偿系数)

二、司法解释

灾后补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因康复护理和持续治疗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具体金额根据实际票据、证据、收入、失能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计算的总金额在对方车辆交通保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出部分由事故当事人按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的坠落伤害相当常见,可以根据造成的伤残进行赔偿。伤员医疗救助完成后,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和结果确定赔偿金。此外,如有残疾或残病,应按相关标准进行残疾等级认定和补偿,具体认定以司法机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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