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难免会犯错。逆向行驶一直是驾驶中的危险行为,就像酒驾一样,是交通事故非常容易发生的一点。我们应该避免这种事件发生,但是一旦发生,我们应该怎么做,对逆向行驶造成的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一般在发生车祸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有逆向行驶的过错,那么交警应该在场对其逆向行驶进行处罚,但这并不是判断责任的必然结论。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交警应当对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与事故如何处理不一定相关。事故发生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况通常被认定为完全责任:
1、车前追尾;
2、变道事故;
3.倒车或者打滑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越野或非机动车道进入机动车道发生碰撞;
5.绿灯或无信号灯路口的转弯车辆不允许直行;
6.进入环形交叉路口的车辆不得驶离或者在环形交叉路口行驶;
7、跨越道路中心线或隔离线事故;
8.逆向行驶;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
10、超越正常掉头、左转、超车车辆前方碰撞;
1.红灯时发生交通事故;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13.与依法可以悬挂、停放的车辆发生碰撞;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者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边交通事故。
(二)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没有过错,属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没有责任。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负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具体规则或者标准。
可以看出,如果发生了车祸,其中一方是反方向行驶,那么反方向行驶的司机就要负全责,这是很有道理的,因为从逻辑上讲,反方向行驶就是单向车道上有两个方向,留给双方反应和接触的时间很少,所以发生车祸的可能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