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没有人受伤。我需要为交通事故中损失的时间付费吗?
根据法律,交通事故中没有人员伤亡,损失的时间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受伤到完全治愈期间不能正常工作的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无实际人身伤害、无法正常工作或实际收入减少,可不支付误工费。
二.扩展数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因增加日常需要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和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
被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不仅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害人亲属因丧事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事实上,这种交通事故在中国很常见。因此,这种损失的时间费也是交通事故后经常考虑的问题。但是,如果交通事故后没有人员伤亡,就没有必要赔偿这一损失的时间。其他情况应根据事情的性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