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讯(记者通讯员袁)西乡县一名驾驶员,未经过正规驾驶培训,购买了驾驶证,驾驶货物严重超载。鲁豫交警未能及时采取刹车措施将交警击毙。日前,他因交通肇事被西乡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西乡县司机周先兵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驾驶培训。2004年初,他通过一个用假身份证花了2800元的熟人从四川买了一张驾照。今年1月,周先兵被西乡个体业主王雇佣,为他代驾代运。2月24日14时40分,周先兵驾驶一辆载有39.15吨砂石的无牌重型自卸车(该车核载12.92吨),从西乡县库珠砂场步行至316国道2086公里+700米处。他在这里遇到了西乡县沙河交警中队执勤的李某、董某四人。周先兵没有及时靠边停车,只是在靠近交警董的时候采取了刹车措施。由于货车制动不良,严重超载,制动不够,将董撞倒,向前推了7.9米才停车。董获救后于当日死亡。西乡县交警大队确认,周先兵对这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事发后,货车车主王赔偿董某家属经济损失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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