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时间:2024-09-02 20:4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一、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对下列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1.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

2.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网友还关注

查看更多车系

附近经销商

查看更多经销商

热门车系推荐

热门品牌推荐

首页  > 百科  > 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知识  > 正文
抽半价车
抽半价车
每周1辆!
到店红包
到店红包
看车就送168(最高)
购车
百万购车补贴
千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