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会被扣驾照,于是出现了一个给别人卖点的行业,靠给别人卖点赚钱。同时,由于这个行业的存在,违反交通法规的人越来越猖獗,有时他们一天可以违反很多次交通法规。
扣分处罚的最新规定
《审查征求意见稿》增加规定,驾驶证为他人扣分、扣款,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记分并从中谋取经济利益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记分并从中谋取经济利益的,经处罚后再次犯罪的,组织或者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记分并从中谋取经济利益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新修订的《刑法》(以下简称《刑九》)自年1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法》)规定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符合《刑法》第九条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现已形成送审稿。
如果要扣的话,罚款2000元,为期半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管部门不仅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还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记分期限为12个月。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的,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接受强制学习。通过考试的人将被退还驾照。
为规避制度监管,买卖机动车驾驶证记分的地下市场日趋活跃,一次记分从200元到几百元不等。
被处罚后驾驶证被吊销或者再次被实施的。
拟在送审稿中增加规定,对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记分并从中谋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审议稿对“累犯”和为他人卖点的组织进行了更严厉的处罚: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记分并从中谋取经济利益的,被处罚后再次犯罪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记分并从中谋取经济利益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关注已经卖给别人或者找人卖的车主。新规严格规定了这方面的处罚。请不要随意碰它。相信有了这个规定的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会减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