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增加的相关规定:
步骤/方法
1.1.申请驾照所需的信息
(1)《机动车驾驶人身体状况证明》
或者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申请驾驶残疾人小型自动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省卫生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或者中心医院)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2)身份证明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暂住地证明;
2.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出具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退役证》、《退役证》等有效的军人身份证件,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居住证明;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暂住证;
4.台湾省居民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大陆旅行证或外交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暂住证。
5.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暂住证;
6.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指其入境时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停留(停留)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7.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申请人一寸照片六张,
要求:近期免冠、白底彩色正面照片(视力矫正需用眼睛),头部约占照片长度的三分之二。
(4)额外驾驶需要已经持有的驾驶证。2.2.2.申请条件
(1)年龄要求: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小型残疾人自动客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年满18周岁,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两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年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年满21周岁,未满50周岁;
4.申请拖拉机驾驶证的年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准驾车型大型客车的年龄在26岁以上,50岁以下。
(2)身体状况: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拖拉机、城市公交车、大货车、无轨电车驾驶证,身高在155cm以上。如果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身高在150 cm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拖拉机、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有轨电车准驾车型,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将达到对数视力图5。0或更多。如果申请其他准驾车型,你的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将达到对数视力图4。9个以上;
3.辨色:无红绿色盲;
4.听音:两只耳朵分别距离音叉50厘米,可以分辨声源的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器设备能够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变速器车辆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的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四肢和手指的运动功能正常。但是,如果指尖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可以申请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不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机动车驾驶证。如果右下肢和双下肢缺失或失去运动功能但可以自行乘坐,可以申请残疾人小型自动乘用车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和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3.3.关于不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
(一)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梅尼埃病、眩晕、癔症、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影响肢体运动的神经系统疾病以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二)吸毒、注射、长期使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未满二年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未满三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四.申请准驾车型的规定
首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领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变速器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小型自动变速器客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摩托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暂住地首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以小型汽车、小型自动变速器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小型自动变速器乘用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申领机动车驾驶证。5.5.有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增加准驾车型限制。
(1)申请前本评分周期和最近一个评分周期不应有满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和大型客车,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取得小型汽车、小型自动变速箱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驾驶资格三年以上,且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或取得城市公交车、大货车驾驶资格一年以上,且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方可申请。
2.申请增加拖拉机准驾车型的,取得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驾驶资格三年以上,且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未取得满分;或取得准驾车型大型客车驾驶资格一年以上,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无满分记录。
3.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取得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驾驶资格五年以上,且申请前最近三个连续记分周期内未取得满分;或取得准驾车型驾驶拖拉机资格两年以上,且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无满分记录。
(3)可在暂住地新增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变速器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两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四)不得申请增加允许驾驶的大型客车、拖拉机、中型客车:
1、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4.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以每小时50%以上的速度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6.6.考试科目及相关规定
(1)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现场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考试顺序依次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只有通过前一科的考试后,你才能参加后一科的考试。
(2)驾驶技能证书有效期为两年。申请人应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
(三)申请人对考试科目二的预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小型自动客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十日后预约考试;
2.申请大型客车、拖拉机、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二十天后预约考试。
(四)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后,预约二十日后考试;
2.申请准驾车型小型汽车、小型自动变速器汽车、小型自动变速器残疾人客车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3.申请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四十天后预约考试;
4.申请大型客车、拖拉机、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60天后预约考试。7.七.收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2008〕67号文件规定,驾驶证费10元/证,科目一考试费40元,汽车科目二考试费200元,场馆项目考试费200元,科目三考试费300元;摩托车科目二150元,科目三150元。
注意事项
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申请大型客车、拖拉机、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参加科目一、三;同时,如果您申请大型客车和牵引车,或者同时申请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的机动车驾驶证,车管所应在最高准驾车型的测试科目1之后,按照两类准驾车型车辆各自的规定,取测试科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