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注销348张“毒驾”驾驶证
12月底,王报名参加了在荆门市某驾校的准驾车培训。经过几轮考试,三科最终都合格了。但当车管民警为其制作证件时,却因“吸毒”被综合交通管理平台“锁定”,系统提示其拒绝申领驾驶证。车管所会按照规定把档案还给驾校。
据荆门市车辆管理所负责人介绍,自“史上最严交通法规”123号令实施以来,荆门交警部门对“毒驾”人员进行了严格管理,截至年3月底,已注销“毒驾”驾驶证348张。由于“毒驾”的危害大于“醉驾”,公安部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3号令中正式将“毒驾”纳入交通管理范畴,严禁吸毒人员驾驶车辆。为防止本地吸毒司机引发交通事故,荆门交警支队在加强日常道路监管的同时,还有效利用交通管理与禁毒管理对接的优势,对全市司机数据与吸毒人员数据库进行了认真的信息比对核实。经调查发现,全市共有348名驾驶证驾驶人符合“涉毒人员”要求,并根据其驾驶证档案上的联系地址,通过短信通知、报纸公告、挂号信等方式。,2013年9月23日至10月23日,348名“涉毒人员”被要求在30天内向车管所申请注销驾驶证,但截至今年3月底,没有“涉毒司机”主动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根据规定,荆门市车辆管理所于3月底依法注销了这348名“毒枭”的驾驶证。
荆门车管民警提醒,3年内如有吸毒或注射毒品,请不要浪费学费参加驾驶培训;持有执照但未戒除毒瘾者将被注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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