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赵薇)记住,骑有驾驶证的摩托车视同无证驾驶。
昨天,无照驾驶摩托车的任先生在丹东交警支队主动缴纳了500元罚款。
住在丹东市元宝区的任先生在农贸市场经营着一家猪肉摊。1月4日13点左右,他骑着朋友的摩托车去肉类批发市场拉了点猪肉。"我有一辆拉肉的小型货车,但那天坏了。"
拉完货回来的路上,任先生驾驶摩托车技术不熟练,因为车后背着100多公斤的猪肉,而且摩托车行驶时车身不停地晃动,非常危险。任先生在丹东火车站附近驾驶摩托车时,被交警及时拦下。
“我拿出驾照给交警看,但完全没想到会管用。”任先生说,他以为自己有驾照,开摩托车肯定行。
交警随后耐心地向任先生解释,汽车和摩托车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交通工具。人不能只有汽车驾驶证才能开摩托车,必须有摩托车驾驶证才能开摩托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不符合驾驶证允许驾驶类型的,在性质上应当属于无证驾驶。交警随后向任先生发出了处罚通知。(感谢丹东交警支队曲华协助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