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损失险计算方法并不复杂,其计算公式为:车辆损失险保费=(基础保费+车辆购置价*费率)*优惠系数。
在此公式中,基础保费和费率是由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车辆购置价是根据实际车型确定的,优惠系数是各家保险公司根据车辆上年度的理赔情况及保险公司车险承保政策自己制定的。
现行的车损险有三种保险形式:一是按照新车购置价承保;二是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承保;三是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承保。各大保险公司大都采用第一种形式,因为后两种形式与第一种形式最大的区别就是它们都是按比例赔付的,而第一种按新车购置价承保是全额赔付的。
车辆损失险计算方法因为不同保险公司不同的条款规定,不能一概而论,您可以直接向各大保险公司进行咨询,也可以在第三方保险平台直接咨询投保,可以得到快速报价,方便快捷的同时还能享受更多优惠。
法律依据: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第五条
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八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一、 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重置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为限。二、 部分损失:投保时按重置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赔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