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需要什么材料才能对车祸中损失的时间负全责?
对车祸损失时间负全部责任的另一方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
一、提供收入状况证明
(1)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受害人上一年度工资清单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包括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作时间、职位、平均月薪。
(2)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的收入状况证明。
包括行业、地点和工作内容,并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第二,提供证据证明损失的时间
(一)《病历》或《出院小结》。
一般情况下,应当以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为依据。
包括休息时间的建议,营养需要加强,医疗机器需要特别照顾。
(2)《遗失工作证明》
工作单位可以出具伤者误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医疗支出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扩展信息:
误工费包括物品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班费等。
2.误工费包括全职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3.补偿应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基础(差额补偿原则)。
例如,当受害人是某些单位的员工时,当他/她因受伤而失去工作时,单位不得扣留他/她的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经营者时,不包括其已丧失的商业利益损失。
因为商业利益不是简单地由经营者的劳动创造的,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但是,企业经营者在不能工作期间,聘请与自己能力相当的人管理企业或者财产所发生的费用,应当作为损失的时间予以补偿。
车祸造成的各种赔偿费用,应该是按基数计算,而不是由受害者自己决定。尤其是误工费,可以说是比较不稳定的,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工资来决定。错误的一方还会向受害者索要相关证据,如公司出具的工资相关材料、与工资相关的流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