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9月14日下午2点40分左右,一辆无牌红色法拉利F458行驶至二环高架大石西路下匝道时,被成都交警高架大队民警拦下。经检查,驾驶员杨从车内拿出一个号牌,称法拉利车头弯曲,安装号牌不易,但民警在车头找到了安装号牌的螺丝。为此,杨因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被记12分,并被罚款200元。警察暂时扣留了他的驾照和汽车,并要求他重新参加科目一,然后才能继续驾驶。并告诉他们去派出所办理违法手续,并带上一个会开车的朋友。
今天上午11点30分,杨和朋友到成都交警二分局高架大队办案区取车离开。在离开之前,警察多次警告他不能开车,因为他的驾照被暂时吊销了。
然而,仅仅过去了50分钟。中午12点20分,成都交警二分局执勤民警李伟在上茂大道路段再次拦停未登记的法拉利。“停车后,驾驶员杨只能出示驾驶证,不能出示驾驶证。”民警李伟说,无奈之下,杨拿出高架大队办理的违法记录处罚单,证明自己有驾驶证和车牌。“我明白了,没错!驾照被扣就不能上路了。”于是李伟立即联系高架大队核实,确实是同一辆车。当时违章驾驶的是杨。杨说,他不是车主,而是老板的司机。办完手续后,原本杨驾驶的法拉利应该是由一位专程代驾的朋友开走的。但是杨觉得法拉利跑车交给别人的时候不放心,两人在大门不远处交换了位置。“接受处罚后,想买个有号牌的架子,第二天回绵阳考试。”
经查,距离杨刚刚完成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不到一个小时,他在驾驶的同时驾驶证也被扣留。在以往重罚的基础上,还将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