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上路之前须要机动车车主进行依法登记,对于那些使用不正当的手段取得了机动车登记许可证的公民,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撤销该公民的机动车登记,那么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呢?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下。
一、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第一百零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规章】《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第五十八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受理条件
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三、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秦邮路969号
四、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六(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五、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以上是关于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通过以上内容还可以了解到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受理条件、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地点、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时间和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材料。如果你有其他问题,欢迎大家来太平洋汽车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