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不办理机动车回收报废注销登记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同时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那么绍兴机动车回收报废登记办理条件有哪些,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绍兴机动车回收报废登记办理的条件有哪些
1、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2、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温馨提示:申请人将机动车(含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及号牌)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后,由回收企业办理。
二、绍兴机动车回收报废登记的办理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机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至回收企业;
2、回收公司持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报废回收证明》至车管部门申请注销;
3、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三、绍兴机动车回收报废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第二款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款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综合以上介绍,机动车回收报废注册登记,由机动车所有人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公安交管部门在收存其承诺书、书面情况说明、询问笔录或排查记录等资料后办理注销登记。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汽车问题,请咨询太平洋汽车网,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