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在航行的时候是需要经过塔台的指挥的,如果发现该船舶出现可能危及水上人的安全,或者是危险环境的安全的时候,会有航行警告,那开封航行通(警)告办理在哪办理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封航行通(警)告办理地点
开封市龙亭区(县)郑开大道街道30号市民之家楼综合服务室(窗口)。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开封航行通(警)告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全文。
三、开封航行通(警)告办理条件
1.遇有突发的、紧急的或者临时性的,威胁或者可能威胁水上人命、环境、船舶航行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航行警告
2.遇有可预期的,永久性或者较长时间改变通航环境、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发布航行通告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在开封地区要办理航行警告手续的时候,可以向当地的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办理的时间是从周一到周五8:00开始,下午5:30结束,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汽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