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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于佛冈县出租车经营许-可办理要求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一、办理条件1)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
对于佛冈县出租车经营许-可办理要求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一、办理条件
1)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a)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出租汽车技术条件;b)通过法定程序取得的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2)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车辆、驾驶员等管理制度;4)有购置符合规定车辆的资金;5)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6)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地、车辆停放地;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地点
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297号1楼101室
三、法律依据
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2010年)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出租汽车新增运力的投放数量、车型等,制定出租汽车经营权配置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出租汽车经营权配置方案应当经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条申请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购置符合规定车辆的资金;(二)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地、车辆停放地;(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车辆、驾驶员等管理制度;(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出租汽车经营权许-可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为符合规定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上述内容来源于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太平洋汽车网。
在进行驾驶车辆的时候需要注意一点的就是要提前了解这个地区是否车辆限行,如果车辆限行那么应当避开现行的时段,在佛山如果行驶的是货车限行的规定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一、佛山149吨货车限行
全区已实施高峰时段限货的路段,高峰时段全部统一调整为:7时至10时、17时至20时;已实施白天时段限货的路段,白天时段全部统一调整为:7时至20时。(桂城街道除外)
二、货车限行
西樵限货
官太路(樵高路口)至环山路(廖岗跨线桥),每天7时至20时,禁止1.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
九江限货
九江中心城区的儒林路(洛浦路至东福路)、太平路(洛浦路至南兴路)、西圣路(教育路至太平路)、东福路(儒林路至文昌路)、南兴路(太平路至惠民路)、大正路(九江大道至G325国道)、洛浦路(大正路至江滨路)、新江路(九江大道至洛浦路)、江滨路(洛浦路至誉江华府)、新堤西路(璜矶大道至洛浦路)、下北大道(新好景酒店十字路口至大正路)、教育路(九江大道至西圣路路口),每天7时至20时,禁止1.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
桂丹路限货
桂丹路(桂江立交桥至南海与三水交界段),实施每天7时至10时、17时至20时,禁止1.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
桂和路限货
桂和路(桂江立交桥至南海与花都交界段),每天7时至10时、17时至20时,禁止1.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不同地区限行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在佛山现行的高峰期为7:00~10:00以及下午5:00~8:00,如果您还有相关汽车咨询可以致电太平洋汽车网在线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