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要办理机动车牌照的,如果我们想要暂时的使用,我们可以办理机动车临时通行证的,办理这个是需要我们去当地的车管所去办理的。丹东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办理材料有哪些,近来很多的人都在咨询这方面的知识,为此太平洋汽车网帮助大家整理了这个方面的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解决这个方面的问题吧。
一、丹东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办理材料有哪些
1、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进口车);
2、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国产车);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4、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或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他人代办的);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购买、调拨、赠与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需提供机动车来历凭证原件;
7、代理人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或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他人代办的)。
二、丹东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
境外机动车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应当根据行驶需要,载明有效日期和允许行驶的区域。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以及境外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条件、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以上就是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帮助大家整理的有关这个方面的知识,办理这的时候,我们需要带着自己的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以及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如果大家在这个方面还有其他的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我们太平洋汽车网的专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