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有驾驶证的公民才可以驾驶机动车,同样只有拥有校车驾驶资格证的公民才可以驾驶校车,驾驶资格用的颁发需要公民满足一定的受理条件,不同的城市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受理条件不同,那么安康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下。
一、安康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章第八十二条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二、安康校车驾驶资格许可设定依据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二条规定: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2、《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4月5日国务院令第617号)第二十三条: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三、安康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办理地点
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市人民政府行政中心东附楼市政务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以上是关于安康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受理条件的相关内容介绍,还可以了解到安康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办理地点是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市人民政府行政中心东附楼市政务服务中心,驾驶资格许可办理受理时间是周一至周五。如果你有其他问题,欢迎大家来太平洋汽车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