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运城行驶证办理材料详细说明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3.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其中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
属于国产机动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
属于进口机动车的,机动车《货物进口证明书原件;
属于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文件原件;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原件;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
7.《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8.非免检车辆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9.属机关、事业法人等单位购买机动车的,还需提供公务用车准购证明。
上述内容来源于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太平洋汽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