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机动车的项目需要变更的,应该在政府部门工作时间之内带好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和行驶证等材料提交办理业务,一天之内就可以完成。那么乌兰察布市机动车变更登记在哪办理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乌兰察布市机动车变更登记在哪办理
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二、乌兰察布市机动车变更登记法律依据节选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一条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办理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乌兰察布市机动车变更登记需要本人带好材料,向登记地点的车辆管理部门申请业务在申请之后,工作人员可以在一天之内审核完毕然后发放新的行驶证。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做一对一的汽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