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顺德机动车驾驶证注销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一、办事条件和须知
(一)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1、死亡的;
2、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3、提出注销申请的;
4、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5、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6、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持有残疾人专用自动挡小型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7、年龄在60周岁以上,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只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驾驶证只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8、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9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10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二)有第(5)至第(8)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三)有第5款第6款情形之一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两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二、办事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三)由监护人代理注销申请的,还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四)机动车驾驶证。
三、办事流程
1、驾驶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注销的:档案岗(信息录入)→领导岗(审核)→受理岗(发放注销通知书)→档案岗(归档)
2、行政机关根据有关规定注销的:档案岗(信息录入)→领导岗(审核)→档案岗(归档)
四、办事期限
受理后当天办结,发放《注销通知书给申请人。
五、办事地点(受理、领凭证)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一楼,咨询22835101,传真22835177,E-mail:cgs@shunde.gov.cn,网址:gongan.shunde.cn
上述内容来源于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太平洋汽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