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条件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补领。
应用材料
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详见《申请人身份证明补充说明》);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2张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6个月内近照)。
处理过程
受理岗审核受理→缴费→受理岗发证、驾驶证核发。
符合条件的,当场拿下。
评论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二分局、瑶海、蜀山、包河、庐阳工作站、交警经济发展大队、交警高新大队均可办理补证业务。
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再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换证。
置换业务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代理人应当提交由申请人和代理人签署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以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因户籍迁移、暂住地不在、居住地或部队调动等原因无法提交居住、暂住地或居住地证明的,需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中写明原因,并在记分期内到居住、暂住地或居住地所在地车管所申请办理证件的转移和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