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拿到新驾照后可以在高速公路上开车,但不能自己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应由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实习期驾驶证注意事项:
1.实习期间开放的车辆后方应张贴有交管部门印制的统一实习标志。
2.实习期间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应当有持有相应或者更高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小型自动乘用车的,可由持有小型自动乘用车准驾车型证或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3.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12分记录的,取消其实习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取消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许可驾驶类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取消最高许可驾驶类型的驾驶资格。
4.大型客车、拖拉机、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取得新驾驶证的,在实习期结束后30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与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5.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有毒或者放射性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6.新增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使用原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不受上述限制。
7.实习期内,驾驶禁行车辆,单独高速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8.中型面包车驾驶员在实习期内违法记录超过6分的,实习期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记录超过6分但未达到12分的,将被取消准驾车型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