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如果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部零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行驶。
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经交警处理后,当事人一方未按要求撤离或在现场纠缠的,警方将对拒不撤离造成交通拥堵的当事人严肃处理。双方未按规定离开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交警将强制拖移事故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同时对当事人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放行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应立即停车,拉紧手刹,关闭电源,开启危险警告闪光灯(夜间,楼道灯和后灯也应同时开启),并设置警示标志。之后,双方可以简单查看一下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人员应立即转移至路肩和道路安全处,协商事故事实和原因。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和原因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由当事人自行在《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中填写“事故基本情况”和“事故事实”,双方签字确认。当事人不愿和解的,虽愿意和解,但对事故事实和原因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及时报告执勤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