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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一般的道路交通场景中右转车辆应让左转车辆先行。这是由于左转车辆行驶轨迹相对较长在转弯过程中更容易与对向车辆发生冲突 所以为保障交通有序与安全通常给予左转车辆优先通行权。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没有交通信号灯、交警指挥以及交通标志标
在一般的道路交通场景中右转车辆应让左转车辆先行。这是由于左转车辆行驶轨迹相对较长在转弯过程中更容易与对向车辆发生冲突 所以为保障交通有序与安全通常给予左转车辆优先通行权。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没有交通信号灯、交警指挥以及交通标志标线的交叉路口就要遵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等规则。交通规则复杂多样实际驾驶需灵活应对。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警指挥以及交通标志标线的交叉路口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这一规则有着重要意义。因为驾驶员坐在车辆左侧对于右方道路的视野相对受限为了减少视线盲区带来的安全隐患赋予右方来车优先通行权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碰撞事故的发生。此时如果一辆车要左转另一辆车要右转右转车辆就应当让左转车辆先行确保左转车辆能够顺利通过路口。
另外当直行车辆在主道正常行驶而右转车辆准备从辅道汇入主道时主道的直行车辆拥有优先通行权。这是因为主道是车辆行驶的主要通道车流量通常较大保障主道直行车辆的顺畅行驶有助于维持整体交通的高效运转。所以在这种场景下右转车辆需要耐心等待在不影响主道直行车正常通行的前提下再寻找合适时机汇入主道。
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本地的交通状况和实际需求对交通规则做出一些细微调整所以驾驶员在前往不同地区时有必要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交通规定。
总之交通规则的制定都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无论是右转让左转还是在特殊情况下遵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等规则驾驶员都应当牢记并严格遵守这样才能在复杂多变的路况中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营造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直走是不需要让开的,不管往哪个方向转,让直走,然后右转再左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1.绿灯亮时,允许车辆通行,但转弯车辆不得妨碍直行车辆和行人通行;
2.红灯亮时,右转车辆可以通行,不妨碍车辆和行人被放行。
3.如无交通标志或标线控制,进入路口前停车观察,让右侧道路的车辆先行;
4.转弯机动车让直行车辆先行;
5.反方向行驶的右转车辆让左转车辆先行。
机动车通过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标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要求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交叉路口,让已经在路口的机动车先行;
3.左转时,在十字路口的中心左转。转弯时打开转向灯,夜间行车时打开近光灯;
4.如遇放行信号,依次通过;
5.遇到停车信号时,在停车线外依次停车。没有停车线的,在路口外停车;
6.同车道前车等待放行信号时右转、停车、依次等待;
7.在没有方向指示灯的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先行。反向行驶的右转车辆让左转车辆先行。
由于左转车辆在路口行驶时间比右转车辆长,对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影响时间也比右转车辆长,因此右转车辆应优先考虑左转车辆。如果允许左转车,上述不利因素会增加,不利于尽快清除空路口交通拥堵。
在路口,没有交通信号控制,没有警察指挥时,首先要观察是否有交通标志和标线控制。如果有,那么有优先权的一方应该先走;如果没有,右转应该先走。但是要记住,一定是双方的行驶方向相反。相对方向是指彼此相反,比如一个是由东向西行驶,一个是由西向东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