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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过户车保险过户有两种常见方式。 一种是申请退保把原来的车险退掉然后办理一份新车险重新投保需要新的行驶证或车辆过户证明。 另一种是对原有保单要素进行批改关键是批改被保险人与车主带上保单和车辆过户证明由原车主到原保险公司营销网点办理
过户车保险过户有两种常见方式。
一种是申请退保把原来的车险退掉然后办理一份新车险重新投保需要新的行驶证或车辆过户证明。
另一种是对原有保单要素进行批改关键是批改被保险人与车主带上保单和车辆过户证明由原车主到原保险公司营销网点办理。
同地购车车险过户一般选择“保单要素变更”方式。办理完二手车过户手续后新车主带上过户发票、行驶证复印件、保单正本以及新老车主身份证等到原保险公司进行变更部分保险公司需要新老车主共同在场方可受理。
异地购车通常选择“退保重新上险”方式。原车主凭借保单和身份证去原保险公司申请退保扣除此期间的保费后剩余费用会相应退还。退保后新车主携带新行驶证、二手车过户证明及身份证等到新保险公司重新办理车险。
过户车保险过户流程如下
原先车主填写一份车辆保险过户申请书
原先车主或者代办人携带车辆保险单据、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保险公司进行被保险人变更
原先车主或者代办人填写被保险人变更批单信息完成车辆保险过户流程。
车险过户需要的资料
新车主提供身份证、新的车辆登记证书、新的行驶证、交易票据
原车主提供身份证、车辆过户交易发票、保险单原件。
交强险不需要过户直接去保险公司申请更改姓名就行。需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现在的行驶证复印件、产权登记证书首页和有名字的那页传真到购买地保险公司即可办理可通过当地保险公司协助办理快的话一个星期就能完成。
保险过户办理应当在办好《机动车登记证》的车主信息变更、领取车辆号牌和新行驶证之后。
申请变更车险信息时要准备好原车主保险单的原始发票和标识、汽车过户交易发票、产权登记证明或者车辆行驶证、交易双方的身份证件等材料以便变更保险合同申请人、被保险人和车主的车辆行驶证以及过户后机动车的车牌号。
最近网上二手车交易是很流行的,网上进行二手车买卖可以由车主直接卖给卖主省去很多的中间环节,双方都有好处。二手车买卖的时候,需要到车管所进行过户登记,那么刚过户的车还能过户吗?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刚过户的车还能过户吗
二手车刚过户只要车子的手续齐全没有交通违章记录的情况下再卖过户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这个一般没有限制。
二、二手车过启的流程
1.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按表格栏目要求填写,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需交验车主身份证;
2.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
申请车主印章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更变更载质量、乘员人数的;
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新车入户不足3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二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期未满的;
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3.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4.检验合格后,本县(市)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跨县过户的先到登记审核岗编新车号,档案管理岗审核后签发牌通知书,牌证管理岗收旧牌,发新牌、照相后等候取证(进口车发待办凭证)。
三、二手车过户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明确相关事项
在签订二手车过户合同时,特别要注意合同上的字眼,诸如违约责任、相关手续费用的问题,另外对于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确定好的相关事项,需要在合同上以文字形式体现出来。这样,可以有效提防可能出现在合同里面的隐含条款和免责条款。
例如有的交易双方可能会约定车辆虽然进行买卖,但暂不进行车辆过户,类似这样的约定就需要在二手车过户合同中写清楚,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
2、谨防文字游戏
初次买卖二手车的人由于对二手车交易流程以及相关的知识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容易进入盲区,如果签署的二手车买卖协议描述含糊不清,那么到时候出了事的只能自己吃哑巴亏。
如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发现车辆有盗抢记录或扣车记录或写着“按购车款及维修费退回总款数,以实际数及单据为准。”这里对“按购车款及维修费退回总款数,以实际数及单据为准”的说明,就是一个文字游戏,就极易在退款依据及退款实际数额方面让人产生误解。
3、相关手续的变更
在二手车过户完成后,针对一些车辆的税费手续、保险等进行变更也是重要的一个环节。在车辆交易完成后,别忘记了进行包括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以及车辆保险等各项手续的变更,这不仅是保证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的必要程序,也是保证车辆税费、保险等手续正常续缴的必要程序。
对于保险手续的变更,特别提醒一下,在《保险法》中有规定“如果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如果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规定的通知义务,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买方并未对车辆的保险手续进行变更,会给保险赔偿造成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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