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高速公路交通量大、行驶速度快,涉及车辆追尾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了提醒驾驶员保持足够的距离,每10公里设置一组距离确认标志。该标志组由5块组成,排列顺序为追尾危险、距离确认、0米、50米、100米距离标志,板面均为长方形。
一般来说,车与车之间的安全距离可以简单计算。车速公里数除以2得到的米数即为最小安全距离,如时速100公里,车距不小于50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到大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示廓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的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示廓灯和危险报警手电筒,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3)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示廓灯和危险报警手电筒,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尽快从最近的出口驶离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