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消费者遭受的损失,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手车销售者应当向购买者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和检验、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年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及时将车辆、车牌、合法证件及车辆证明交付给买方。
车辆合法证明是指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养路费完税证明、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和车辆保险单。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要求,二手车返还的条件应满足销售者的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过户登记。卖方一般通过指出事故、水泡或火灾、程序问题、产权不清等方式隐瞒事实。同时,只有有明确的证据,才能归还汽车。因此,我们想提醒大家,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