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规定,“未办理过户手续造成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的,原所有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其中明确表示,如果车辆已经交付,如果原车主不能再次使用车辆,他就无法从车辆的操作中获得礼仪,因此原车主就不用为后续的交通事故承担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过户登记步骤不是车辆交付的必要程序,也就是说,只要双方协商并保留相关证据,车辆就可以过户并得到法律认可。而且,关于过户的完成,法律上也有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财产的过户是以现有的合同或者其他相关证据为依据,然后直到财产的交付完成才成为过户的完成,而不是只要登记完成就成为过户的完成。最简单的解释就是:法院判你赔偿对方1万元。这个判决并不意味着对方已经获得了1万元,而只能在你把这1万元给对方的时候才算完成。同样,汽车也是如此。仅仅完成过户登记不能视为交割完成。只有把各种手续、车、车钥匙放入反手,才能算是交割完成,产权过户才会正式生效。
那么很多人会问,转移登记有什么用?不必处理。事实上,转移登记的意义主要是用于区分多个交易,未登记的交易不能与已登记的第三方对抗。也就是说,你口头上同意将同一辆车交付给对方,但是你跟第三人办理了过户登记,所以从法律上来说,你是不合理的,第三人有法律手续证明。
从上述各种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原车主是否负有责任,是以车辆买卖是否完成为依据的,车辆买卖是否完成不需要根据过户登记证明。所以,只要双方有这个约定,车辆买卖完成后,无论新车主开车时发生什么交通事故,都与原车主无关。从法律上讲,这辆车与原车主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