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速度计代表车辆当前的行驶速度,它是根据驱动桥上的轮速传感器计算出来的,是根据车辆出厂时的车轮直径,用预设公式计算出来的,是估计值而不是精确值。如果车辆的轮胎尺寸发生变化,或者车轮的直径因磨损而发生变化,车辆仪表盘上显示的速度会有轻微的误差,但差别不大。一般来说,车辆的真实速度比仪表盘上显示的速度低2-4公里/小时。
速度计用于检查行驶速度的应用,支持两种单位:英里/小时或公里/小时。速度计功能需要强大的GPS信号支持,可以显示最高时速220 km/h。
1.如果同方向有两个车道,左侧车道的最低速度为每小时100公里;
2.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最低时速110公里,中间车道最低时速90公里;
3.同一个方向只有四条快车道。右边第一个车道是货车车道,车速不能低于60,第二个车道是货车超车道,车速不能低于80,第三个车道是公交车道,车速不能低于100,左边第一个车道是超车道,不能低于110。
4.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行驶速度,最高时速不超过120公里,最低时速不低于60公里;
5.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其他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摩托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