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陈女士看中了一辆家用车,立即交了定金,委托店办理了相应的车辆贷款。由于陈灿女士没有提供明确的收入证明,4S店无法办理贷款。陈女士提出退还定金,店表示因消费者隐瞒真实经济情况,定金不予退还。无奈之下,陈女士向消保委汽车专业办公室投诉。
汽车专业办公室接到投诉后,向双方询问详情。4号店认为,陈女士虽然签订了销售合同,但未能在销售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4号店或银行提供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也无法提供明确的收入证明,因此陈女士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协调过程中,汽车专业办指出,由于4S店的代理商办理了相应的贷款手续,需要提醒购车者应提供的证明文件或贷款条件。对于陈女士的情况,店没有详细了解消费者的情况,也没有提醒注意事项。为此,4S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过多次谈判和调解,4S店最终同意退还定金。
目前,除了银行的汽车消费贷款和汽车企业、金融公司的融资服务外,通过银行信用卡分期购车逐渐被消费者接受。但是,消费者在选择哪种方式申请汽车贷款之前,一定要了解各种贷款方式所要求的条件以及必须提供的文件,争取做好准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