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同方向有两条车道的,左车道最低时速为100公里,右车道最低时速为60公里,最高时速为120公里;如果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最左侧车道最低时速为110公里,中间车道最低时速为90公里。
另请注意:
1.道路限速标志指示的速度与上述车道行驶速度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指示的速度行驶。
2.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机械车、铰接式客车、挂车货车等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
3.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行驶速度,最高时速不超过120公里,最低时速不低于60公里。
高速行驶注意事项:
1.控制行驶速度。车速越高,离心制动距离越大,车辆的操纵稳定性越差,驾驶员容易出现误判,低速行驶造成堵车,或者后续车辆连续超车出现驾驶障碍。
2.避免疲劳驾驶。在高速公路上开车不要疲劳驾驶,否则后果会很严重。
3.注意路标。因为高速行驶速度比较快,所以一定要注意路标或者导航。一旦开车错了,距离就会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