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网约车新政 司机有居住证即可申请
2016年12月21日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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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洋汽车网 国内频道】12月21日,《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网约车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对比征求意见稿作出多项调整。其中,最大的变化在于对驾驶员的户籍要求降低,从必须有广州户籍降低为驾驶员须具有广州市户籍或取得广州市居住证。


● 主要变更点

  1、驾驶员必须有广州户籍降低为驾驶员须具有广州市户籍或取得广州市居住证。

  2、网约车车辆排量标准从1.8T或2.0L简化并统一降为1.8L。

  3、驾驶员“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55周岁以下”的年龄条件,修改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 广州网约车详细政策

对车辆的要求:粤A车牌、排量1.8L

  1、符合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2、车身长度不小于4600毫米,车身宽度不小于1700毫米,车身高度不小于1420毫米,配置ABS防抱死制动系统、前排座位安全气囊和前、后座安全带,排量不小于1750毫升。

  3、新能源车辆,车身长度不小于4600毫米或者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车身宽度不小于1700毫米,车身高度不小于1420毫米,配置ABS防抱死制动系统、前排座位安全气囊和前、后座安全带,配置EBD电子制动力分配系统。其中,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辆,还应当满足纯电动续驶里程不低于100公里的条件。

  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80日内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辆的纯电动续驶里程可以不低于70公里。

  4、取得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且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未满1年。

  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80日内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车龄条件从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日可以延长为3年。

  5、不得与巡游出租汽车的外观颜色和车辆标识相同或者相近似,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车服务设施设备。

  6、 按政府监管平台的接入技术要求,将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相关数据直接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7、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对驾驶员的要求:有居住证即可申请

  1、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初中以上文化

  2、符合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3、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已在本市办理居住证。

  4、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的公民。

  5、具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文:太平洋汽车网 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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