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邢台开出首张50元“车窗抛物”罚单
2015年11月02日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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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汽车网 邢台本地快讯频道】10月17日,邢台市民郭先生驾驶机动车在钢铁北路医专附属医院东门口处违法向车窗外抛洒物品,被邢台市城管执法车现场抓拍,邢台市公安交警支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以短信形式告知车主前往违法处理大厅接受50元处罚。据悉,这是邢台市首例针对车窗抛洒行为开出的罚单。
今年10月以来,邢台市城管执法局数字城管中心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在市区集中开展了车窗抛洒抓拍工作,截至目前,已抓拍到4起车窗抛洒行为。同时,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对接,对抓拍到的车窗抛洒行为进行案件移交,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之规定,由公安交警部门予以核实,并实施处罚。
小编提醒广大车主朋友,这次是来真的来,“车窗抛物”不仅增加环卫工工作量,还会使其身处危险之中,一个随手扔在马路上的矿泉水瓶,就可能成为危及环卫工人的“夺命垃圾”。所以我们都应以身作则,杜绝车窗抛物。
加入太平洋汽车网邢台站官方微信,太平洋汽车网邢台分站带您一起看车。搜索:太平洋汽车网邢台站,或者扫下面二维码!等你一起来砍价!!(文:太平洋汽车网 宋章艳)

今年10月以来,邢台市城管执法局数字城管中心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在市区集中开展了车窗抛洒抓拍工作,截至目前,已抓拍到4起车窗抛洒行为。同时,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对接,对抓拍到的车窗抛洒行为进行案件移交,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之规定,由公安交警部门予以核实,并实施处罚。
小编提醒广大车主朋友,这次是来真的来,“车窗抛物”不仅增加环卫工工作量,还会使其身处危险之中,一个随手扔在马路上的矿泉水瓶,就可能成为危及环卫工人的“夺命垃圾”。所以我们都应以身作则,杜绝车窗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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