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将被列入出租车服务信誉考核体系
2018年05月24日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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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洋汽车网 行业频道】今日上午(2018年5月24日),交通运输部在新闻发布会中公布了新修订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纳入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按《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低于3分的,要按照要求接受培训。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在发布会中表示,《办法》充分满足了网约车和巡游车业态不同的管理需求,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办法》根据网约车独有的服务特征,量身定制了数据接入、运营服务信息公开等指标。

  按照《办法》的规定,出租汽车企业考核将会在原有的B、A、AA、AAA四个等级上增加了4A和5A 两个等级,对驾驶员也根据考核分数设定了4个等级。

  对于传统巡游出租车公司,《办法》将从企业管理、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和加分项目等5类19个项目设定相应考核指标;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则从企业管理、信息数据、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加分项目等6类19个项目设定相应考核指标。两者相较,网约车增加了信息数据一类考核指标。

  对于出租车驾驶员的考核则从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方面进行。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低于3分的,按要求接受培训。同时,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出租汽车企业分别要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编译:太平洋汽车网 刁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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