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页功能可以快速定位到想看的内容哦~
广东省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发放汽车报废和置换补贴。
报废换新方面: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1 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7000 元。
置换更新方面:
消费者在广东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并在省内新购新能源车、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最高发放 8000 元补贴,标准分三档:
购车价格为 7 万元(含)至 15 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 3000 元/辆,燃油车补贴 2000 元/辆;
购车价格为 15 万元(含)至 25 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 5000 元/辆,燃油车补贴 4000 元/辆;
购车价格 25 万(含)以上的,新能源车补贴 8000 元/辆,燃油车补贴 7000 元/辆。
需要注意的是,活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补贴申请时间和相关流程也有明确规定。
申请时间:
自国家《细则》印发之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 24 时。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也应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 24 时前完成。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申请途径:
手机端可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直接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题,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
受理地:
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地。
补贴发放形式:
发放现金补贴。车主完成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手续后,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申请补贴资料,资料审核通过后,各地财政部门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正在加载中...
海报生成中...
生成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