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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的车辆通常是不带车牌的,不过具体情形或许会存在差异。
1. 倘若车辆起初就未曾上过牌,那或许存在问题,未必能够过户,仅能当作废旧物资予以购置,此类情况极为少见。
2. 要是原来已经上过牌,在拍卖成功且您付清款项后,法院会在规定时间内为您下达民事裁定书,您凭借民事裁定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前往车管所办理过户即可。然而,倘若属于跨区域的车辆,务必要询问清楚您当地的车管所是否存在环保要求等方面的限制,如果存在,一定要满足您当地的标准,不然无法过户。再次提示,务必仔细阅览拍品介绍。
3. 司法拍卖的车辆,所拍的为裸车,并不包含车牌。展示的车上挂车牌是由于必须进行车辆登记。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 52 条,机动车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时,过户必须更换号码,只有诸如小货车等货运使用性质的车辆能够保留原号。
4. 拍卖成功后法院会出具司法证明,需要您自行前往车管所重新上牌。原车牌在原车主使用满三年后,卖掉并过户车子,可以申请保留车牌,不过保留的车牌只能留给原牌照持有人,并且只能用于他名下的新车辆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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