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页功能可以快速定位到想看的内容哦~
高速超速需依下述方式处理后方可继续驾驶:
1、依照第六十八条,当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 12 分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此时,驾驶人应当于十五日内前往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学习。
2、学习结束后,车辆管理所会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有关知识的测验。若测验合格,记分将会消除并归还驾驶证。若测验不合格,需要继续学习并参加测验。倘若驾驶人拒绝参加学习或者测验,其驾驶证将会被通告停止使用。
3、若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及以上达到 12 分或者累计记分达到 24 分以上,除了上述知识测验外,还需在测验合格后十日以内进行道路驾驶技能测试。该测试会按照驾驶证上注明的最高准驾车型展开。
4、第六十九条规定,若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 12 分并且已缴纳罚款,记分将会消除。若记分虽未达 12 分但仍存在罚款未缴纳,记分将会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正在加载中...
海报生成中...
生成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