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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新车遭受追尾事故,且使用年限未满一年时,车主有权索要折旧费赔偿。在对方全责并购置保险的情况下,赔偿责任将由对方的保险公司承担。
根据统一规定,新车折旧残值比例按原价的 5%计算。例如,所购汽车价格为 30 万元,则新车残值为 300,000×5%=15,000 元。月折旧率的计算方法为(300,000-15,000)/60 个月=4,750 元。若汽车已使用一年,折旧费为 4,750×12 个月=57,000 元。
若对方车辆投保,所有赔偿金额将由保险公司支付,对方无需支付折旧费。若对方未投保,新车可以直接前往 4S 店维修。由于 4S 店使用原厂配件,维修费用可能较高,这部分费用将由对方全额负担。
新车被追尾无疑是一件令人困扰的事,即使责任在对方,自己的车辆也会受损。因此,在驾驶过程中,我们应始终遵守交通规则,变道或刹车时及时提醒后方车辆,以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以上就是太平洋汽车对于《新车被追尾折旧赔偿多少,新车被追尾折旧赔偿法院支持吗》的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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