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页功能可以快速定位到想看的内容哦~
车辆自动报废后仍然需要进行注销登记。如果不进行注销登记,可能会对车主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国家对机动车的管理规定,为了保障行驶安全,对机动车设定了强制报废年限。当机动车达到报废年限时,车主应当停止使用,主动向交管部门申请报废和注销登记。否则,继续使用或转卖他人将可能面临处罚或其他不利的法律后果。
注销机动车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5、《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如果车辆属于监销的校车、大型载客、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及其他营运车辆,还需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办理车辆注销的地点是车管所,需要在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所窗口进行办理。符合法定条件且申报材料齐全即可申报。
车辆注销和报废的区别在于,注销是在车管所将车辆的档案删除,而报废是指车辆已经无法使用,但不一定进行了注销。如果车辆报废后要进行注销,否则会影响车主以后购买车辆。
在办理车辆报废时,需要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等证件。首先到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车辆解体后出具相关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证明交回车管所。车管所审核后会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此时报废手续才算完成。
正在加载中...
海报生成中...
生成失败